2015年9月16日上午,朝阳区政协委员、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铭律师参加了在朝阳区检察院四层新闻发布中心举办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外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聘任仪式。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外部监督委员会工作办法》,经朝阳区政协委员会推荐,刘铭律师被聘任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外部监督委员会委员”,聘期为3年。
作为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外部监督员,将通过对个案评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听取检察官陈述、对案件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投诉、定期查阅本院执法规范化督查报告和案件复查报告等方式,参与相关案件的公开审查或听证活动,对执法活动、执法过程的规范性进行监督等。